两个有限集如果元素可以一一对应,则两集元素数相等。两个无限集如果元素可以一一对应,则两集元素数等势。此为将有限量的比较方法引用到了无限量,但需要注意,相等与等势并不是完全相同的概念,相等更多用于描述有限,等势一般仅用于描述无限。
两有限集A与B,如果A中每1个元素和B中每2个元素可以完全对应,即实现一二对应,则B的元素数是A的2倍且不相等。同理,如果实现二三对应,则A的元素数是B的2/3且不相等。即两个有限集可实现完全对应的每组元素数比与两集元素总数比相等。
两个等势无限集不仅可以实现元素完全一一对应,也可实现任意有限比的元素完全对应。如果引用有限集的元素数对比方法,无限A与无限B如果等势,则有A=kB,k属于K包含(0,∞),其中可以强调K包含1。即两个等势无限的比可以是包括1在内的任意正实数,一无限乘任一正实数后仍与原无限等势。
在两有限集A与B的合集中任取一元素,取到A集元素与B集元素的概率比等于两集元素数比。将此定律直接引用到无限集,两无限集如果存在关系能确定概率比,则视为此关系也能确定两集元素数比,且概率比=元素数比。但目前暂未严格证明两无限集的元素数比=概率比,所以可暂用指代法,即当描述两无限相等时,其指代含义为元素数分别等于两无限的两集,在其合集中任取一元素,取到两集元素的概率相等。
需要注意,只有当两无限的概率比可确定时才适用此方法。例如两条线段的点数比=长度比,整数的总数是偶数的两倍等。如果两线段的长度比无法确定,则只能将长度和点数描述为等势,长度比和点数比可以是任意正实数,但仍然长度比=点数比。
如果有多个等势无限间的比可确定为有限实数,可将一无限设定为无限单位,将其他无限描述为与无限单位的比,此时可发现,无限单位的性质和作用与实数1几乎相同,上述其他无限的性质与有限实数几乎相同。
尝试用多单位数轴描述相对无限
当有多个长度间的比可确定为有限实数时,可将一长度设定为长度单位,将其他长度描述为与长度单位的比。在原点与方向已确定的数轴上,任意非零长度可设定为单位。如果同时设定两个单位A与B,且B=kA,则在此数轴上会存在两个实数系,B中一实数将变换为A中相同实数的k倍,同一量在A中表示的实数是B中的k倍。如果设定k=∞,此时对于实数系A,B中任意不趋近于0的实数都为无限,对于实数系B,A中任意有限实数都为无限小。但在各自实数系中,实数都具有相同的算术性质。
本文业余,如有错误、雷同或不规范,感谢指正。
两有限集A与B,如果A中每1个元素和B中每2个元素可以完全对应,即实现一二对应,则B的元素数是A的2倍且不相等。同理,如果实现二三对应,则A的元素数是B的2/3且不相等。即两个有限集可实现完全对应的每组元素数比与两集元素总数比相等。
两个等势无限集不仅可以实现元素完全一一对应,也可实现任意有限比的元素完全对应。如果引用有限集的元素数对比方法,无限A与无限B如果等势,则有A=kB,k属于K包含(0,∞),其中可以强调K包含1。即两个等势无限的比可以是包括1在内的任意正实数,一无限乘任一正实数后仍与原无限等势。
在两有限集A与B的合集中任取一元素,取到A集元素与B集元素的概率比等于两集元素数比。将此定律直接引用到无限集,两无限集如果存在关系能确定概率比,则视为此关系也能确定两集元素数比,且概率比=元素数比。但目前暂未严格证明两无限集的元素数比=概率比,所以可暂用指代法,即当描述两无限相等时,其指代含义为元素数分别等于两无限的两集,在其合集中任取一元素,取到两集元素的概率相等。
需要注意,只有当两无限的概率比可确定时才适用此方法。例如两条线段的点数比=长度比,整数的总数是偶数的两倍等。如果两线段的长度比无法确定,则只能将长度和点数描述为等势,长度比和点数比可以是任意正实数,但仍然长度比=点数比。
如果有多个等势无限间的比可确定为有限实数,可将一无限设定为无限单位,将其他无限描述为与无限单位的比,此时可发现,无限单位的性质和作用与实数1几乎相同,上述其他无限的性质与有限实数几乎相同。
尝试用多单位数轴描述相对无限
当有多个长度间的比可确定为有限实数时,可将一长度设定为长度单位,将其他长度描述为与长度单位的比。在原点与方向已确定的数轴上,任意非零长度可设定为单位。如果同时设定两个单位A与B,且B=kA,则在此数轴上会存在两个实数系,B中一实数将变换为A中相同实数的k倍,同一量在A中表示的实数是B中的k倍。如果设定k=∞,此时对于实数系A,B中任意不趋近于0的实数都为无限,对于实数系B,A中任意有限实数都为无限小。但在各自实数系中,实数都具有相同的算术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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