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大和无知的结果就是恣意妄为
“五一”节到了,闲赋在家,有所思,有所想。但是,有一个问题始终想不明白,黑龙江大兴安岭监察委在对待我的案件上,是如何考虑的。
首先说说胆大的问题,所谓胆大之人,一般是指有些人能够超越一般人的认知和魄力,敢于在某些重大问题上作出判断,并有足够的勇气去践行之,有褒义,也有贬义,关键在于内容和结果,事后作为人们评价的依据。无知一词很容易理解,是指某些人不学无术,不具备做事的基本常识和能力。
如果把胆大和无知结合在一起,具体在某些人和某个人身上,其结果一定是莽撞和胡为。我曾经在检察机关工作26年,办理过很多案件,在办案过程中,一定遇到过很多说情和干扰,这就考验一个人的应对能力问题,是排除干扰,秉公执法,还是屈服于某些干扰或接受请托而做出有违法律和职业道德的处理。说句实在话,每个人在这种情况下,都会有思想斗争,是贪图利益或讨好领导而违背法律,还是坚持正义不为迷惑。在这些重要的关头,每次我都做出了正确的选择,不怕大家笑话,除了良知外,更多的是我没有那个胆量,因为每一个办案人员都熟知法律,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除给当事人带来冤屈和苦难外,也为自己埋下了定时炸弹。爽口物多必为疾,亏心事多必为殃!
再说说我的案件,我是因为开展成人学历教育工作而被定贪污罪的,任何具有正常思维的人都知道,参加成人学历教育,个人要交纳学费、教材费等费用,办学单位要将收取的相关费用部分上交办学高校,部分作为维持正常教学活动的经费,与其他单位没有任何关系。这个道理,随便到大兴安岭曾经开展过学历教育的单位打听一下,都能知道。而大兴安岭监察委却认为,留做维持教学活动的费用应当上交大兴安岭地区财政局,没有上交财政局就是贪污。那么,我请问一下大兴安岭监察委,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如果我把这些费用上交大兴安岭地区财政局,大兴安岭地区财政局会接收吗?如果它接收了这些费用,它就必须拨付维持教学的相关费用,赔了呢,它还负责吗?财政局有这个义务吗,它会同意吗?正常的逻辑都不通,监察委却把它办成了“铁案”。
当前,反腐斗争不断取得重大成果,老百姓拍手叫好。但是我们也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现实,监察委的口碑不是太好,是谁造成的?在其内部,是否存在滥竽充数之人,自逞其能,办理了一些冤假错案?但是,我案件的处理结果能够得到历任领导和班子的维持,那就值得人们思考了。监察委的牌子是继续被抹黑还是被擦亮,让我们拭目以待!
“五一”节到了,闲赋在家,有所思,有所想。但是,有一个问题始终想不明白,黑龙江大兴安岭监察委在对待我的案件上,是如何考虑的。
首先说说胆大的问题,所谓胆大之人,一般是指有些人能够超越一般人的认知和魄力,敢于在某些重大问题上作出判断,并有足够的勇气去践行之,有褒义,也有贬义,关键在于内容和结果,事后作为人们评价的依据。无知一词很容易理解,是指某些人不学无术,不具备做事的基本常识和能力。
如果把胆大和无知结合在一起,具体在某些人和某个人身上,其结果一定是莽撞和胡为。我曾经在检察机关工作26年,办理过很多案件,在办案过程中,一定遇到过很多说情和干扰,这就考验一个人的应对能力问题,是排除干扰,秉公执法,还是屈服于某些干扰或接受请托而做出有违法律和职业道德的处理。说句实在话,每个人在这种情况下,都会有思想斗争,是贪图利益或讨好领导而违背法律,还是坚持正义不为迷惑。在这些重要的关头,每次我都做出了正确的选择,不怕大家笑话,除了良知外,更多的是我没有那个胆量,因为每一个办案人员都熟知法律,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除给当事人带来冤屈和苦难外,也为自己埋下了定时炸弹。爽口物多必为疾,亏心事多必为殃!
再说说我的案件,我是因为开展成人学历教育工作而被定贪污罪的,任何具有正常思维的人都知道,参加成人学历教育,个人要交纳学费、教材费等费用,办学单位要将收取的相关费用部分上交办学高校,部分作为维持正常教学活动的经费,与其他单位没有任何关系。这个道理,随便到大兴安岭曾经开展过学历教育的单位打听一下,都能知道。而大兴安岭监察委却认为,留做维持教学活动的费用应当上交大兴安岭地区财政局,没有上交财政局就是贪污。那么,我请问一下大兴安岭监察委,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如果我把这些费用上交大兴安岭地区财政局,大兴安岭地区财政局会接收吗?如果它接收了这些费用,它就必须拨付维持教学的相关费用,赔了呢,它还负责吗?财政局有这个义务吗,它会同意吗?正常的逻辑都不通,监察委却把它办成了“铁案”。
当前,反腐斗争不断取得重大成果,老百姓拍手叫好。但是我们也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现实,监察委的口碑不是太好,是谁造成的?在其内部,是否存在滥竽充数之人,自逞其能,办理了一些冤假错案?但是,我案件的处理结果能够得到历任领导和班子的维持,那就值得人们思考了。监察委的牌子是继续被抹黑还是被擦亮,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