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吧 关注:2,524,777贴子:16,839,079
  • 4回复贴,共1

理解文意的大部分人将更大程度上合理地非逻辑谬误、诡辩地实现知错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不想先看顶楼文的8u可先去评论区。

先说一些基础设定。
假设一个允许在真空中正常自由活动的、寿命一百二十公元纪年、但力气随年龄发生人类该有的平均变化的典型人类(以下简称R)
使R处于没有边界和着力点的真空环境中,穿了一双永远脱不下来的鞋,对身体力量的控制有限(人类平均水平)。
说到鞋
鞋底只对特定黏着物有粘性,粘上后被粘的部分无法在鞋底滑动。
两只鞋不互黏。黏性不会因黏着物的面积大小而改变,且无论黏性多大或多小,都是足以被R一只脚直接踩下的程度。

最重要的是黏性不会因为反复粘离而失效,除非R死亡。

接下来提出问题。
首先,设定R的左鞋底此刻出现了一张被粘住的黏着物。
说说黏着物的设定。
一大张表面似轻塑料质地的布状物(以下简称N),但韧性强到 无 法 被 撕 开,R难以使其产生超过三厘米的大弧度形变,也几乎无法被烧坏——

凭R的力量,无法使N产生的任何化学变化程度大到足以脱离粘性控制。

请问全文所有设定成立,R如何将黏着物脱离鞋底?
进一步谈谈N的相关设定:
N并不会随着时间推移而消失。当R认为它消失的时候,只是R没注意到它的时候,然而脚上粘着这么一个东西早晚都会被R不同程度地注意到;
N比鞋底略大一圈——若一只鞋底正好处于N的中心,纵向来看,此时N的任一壹边足以被另一只鞋底面积的五分之二横向覆盖,纵向上(鞋跟、鞋顶)多出来的面积加起来约17厘米。
然后是题目的主要要求:
除了以腿促使鞋底N之外,不允许借助任何外力(包括手拿、单腿甩蹭、鞋底之外的其他物质对其蹭撞拉、向之吹吸气体或排出液体、 以手断脚、积攒离心力之类)以任何方式拿下黏着物——

“除了用脚踩的力,其他力直接导致黏着物脱离,都不行,包括死亡”。

期间,R为解决问题做过的尝试:
当R又试图两只脚同时踩住黏着物边缘,并试图把脚往两边拉——以挣脱黏着物时,哪怕左右两只脚拉的力度能做到完全相同(能做到也无法保持多久),也一定会有其中一只鞋底黏性突然变弱,即,若没有“腿脚鞋踩”之外的相关因素影响,R这么做,最终必会绝对同时地导致黏着物粘在另一只鞋底(也勉强算是一种“踩”);
当R本想通过左右脚交替不断踩小N与鞋底的黏着面积的宽度,结果因为对力量的控制越练越强但终究有限,不断进步后卡在了可控范围内最多踩到4、5纳米左右,但黏性程度设定依然不变。
也就是说,即使凑巧踩到了一纳米以内,下一次大概率可控的最低宽度范围也可能会踩会四纳米或五纳米。
设定表明,哪怕踩到比以皮米为单位的“普朗克长度”(当然,在问题之外的现实物理范围内不能这么描述)还要小∞倍的N的面积,鞋底对N的粘性依然不变,也就是依然牢牢附着在鞋底上。
当然,就本文想表达的主要内容而言,这个问题的答案不算最重要(想解决的8u也可以来玩玩)。
主要内容是楼主对整个问题内容各部分、各方面的隐喻。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5-06-05 20:55回复
    “私设”如下
    一:“腿脚鞋”喻指人类个体能意识到的、自身的、有限的意识载体(包括激素、神经、大脑、乃至感理性之类);
    ↑明显,我亦把此载体在更抽象、更本质的概念上分为三个组成部分,具体是哪三个8u们各凭意识自有特定理解。
    二:“用脚踩掉”喻指意识运行的能力或意识运行的过程;
    三:“N”喻指人类个体意识到的问题(矛盾);
    承认上述私设的喻指后(觉得有更合适的意象的8u,那说明你也承认了自己已经理解文意到足以与楼主进行有效交流,所以并不妨碍继续阅读)
    进一步推得
    四:“R”喻指渴望更无“惑”,从而更舒适地活下去的人类;
    六:“左右脚”喻指两个相对的观点;
    七:除“腿脚鞋” 外 ,私设中的绝大部分概念或事物,都喻指“意思之外的惊喜”——能称之为惊喜的部分,都是“能通过它(尤其是更轻松地)把问题解决”的部分。
    八:仅此问题内,体现的其中一个合理成立的因果关系是:若允许有外界相助,比如用两只手以超过一只大腿的力量拉一拉N、或者到现实世界找个东西蹭一下N,“问题”就能被解决——此解决的性质或意义相较“没有外界相助”而言,对于R来说,称得上轻松甚至颠覆。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5-06-05 20:56
    收起回复
      2025-06-27 23:29:40
      广告
      接下来,楼主将仅标出此故事里的一些名词放到现实里,各用以喻指其概念或事物。
      强调:楼主全程只是在通过现实媒介,给出私语化假设的因果关系,并未主动提出并推理任何客观观点。
      也就是说,有8u理解完这些设定后产生的客观观点,无论其正确与否,就主动提出者而言,与我无关。
      当然,除标题内容外——如果标题也是私设,那自我指涉悖论的占比则大到无法交流。
      楼主还想进一步表达的是,当标题被合理地指出不正确后,楼主才可能(也可能只会明确标题语义)会通过“私设”给出客观观点,以此来试图让标题变得符合客观意义的“合理”。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5-06-05 20:59
      回复
        标题顿号改为“非”字表意更明确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5-06-06 21:5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