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4日通过支付宝流量包订购“10元3g月包”服务,服务详情明确标注“不可与副卡共享”(截图)。但在联通App上显示该流量包是共享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副卡可共享流量,与宣传承诺严重不符,涉嫌虚假宣传及违约行为。未有效解决投诉:本人已于2025年5月5日通过联通微信投诉小程序投诉(工单号:05AC4M6SYMP#),联通不按照订购合同执行,未给出合理解决方案。联通多次篡改业务规则。涉及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全面的商品或服务信息,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服务内容与条款不符构成违约。投诉诉求:1.立即整改:终止流量包共享功能,确保服务与条款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