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常识看,人们辛苦工作之后领取薪水图的可不是“钱”,因为钞票(法定货币是也)既不能吃也不能穿,无法为持币人带来真正的享受。人们领钱是为了花钱,最后是为了交换到过日子需要的商品和服务。这样看,领钱持币就等于人们把自己辛苦劳动产出的产品先“借”给了发钱机关,而钞票不过是货币当局开具出来的负债凭证。拿到货币凭证的,有权从其他商品提供者那里换得需要的商品,而后者也因此成为“借出” 商品、持有凭据的债权人。货币在持币债权人那里不断地换手,其实就是人们不断借货币来完成交换。当人们挣的钱用不完只有放在各家的银行里吃利息,钱越剩越多,多得没资源去支付,就想出把地价房价抬高后再推跌一半,那就把原本该支付的债务减掉了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