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臭丫头找到了,在野狼谷腹地一个隐蔽的山洞。手被卡在机关里,挣脱不出。简单的办法:锯掉胳膊;冒险豪赌一把:靠他的目测和手感来一次定向精准爆破。
他正准备点燃引线时,臭小子突然站了出来,走到那姑娘身边,把她抱在怀里。他嘴里骂着“抽什么风啊?”,心里却情知骂也没用。“行,我成全你。”他一边往洞外退,一边祈祷自己不要手潮。他发现自己开始喜欢这个没心没肺、爹不疼娘不爱的臭小子了,这个完全不懂拆雷却敢把雷往死里拆,每天抱着块石头琢磨着怎生用凿子、锤子、火药把它整烂,睡觉的时候全无睡相,吃饭的时候全无吃相的臭小子了。
这臭小子让他想起自己依稀也有过这样懵懂幸福的年少时光。那些被他扔进记忆的黑洞、任岁月掩埋的日子,那些激情燃烧的日子,那些身后追随着姑娘们的目光的甜蜜的日子,那些在自己布的每一颗雷上都骄傲地留下闪电标记的单纯的日子。
听说青春是慢慢逝去的,但是,他的青春不是,他的青春在一瞬间如鹰一般飞走,从此再未回来。他就在那一瞬间从二十岁变成了四十岁,不,六十岁。那个瞬间就定格在他手腕上那只再也走不动的手表上。那是十八年前飞鹰在野狼谷的雷声中消失的瞬间,那是他被一个个义无反顾地冲向雷阵的身影孤独地留在战壕的瞬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