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犹豫的看了看那只向他伸出的手,还是把自己的手掌交了出去。白乐铭的掌心很暖,在中冰凉的手被包裹在内,皮肤开始从胳膊一寸一寸的复苏到胸膛。在中仍旧软软的,他懒怠的轻靠在白乐铭身上,任由白乐铭伸手揽住他的肩膀,随着他的身体一点一点的往宴会厅那边挪去。
恍惚间,在中好像感到一个人影正向他走来。他回头向身后望去。
在他被眼泪浸渍的支离破碎的目光中,走廊的另一头,阑珊的灯火和皎洁的月光共同的辉映下,站在背光处的郑允浩只剩了一个黑绒绒的剪影。高大的身躯驼着背,整个人像是要倒下去一般。他的脚下踩着一个巨大的影子,影子伸出一只手,仿佛要让影子代替自己去触碰在中。
借着酒劲微醺的醉眼,在中仿佛完成了某种精神上的穿越。
那个站在不远处的人,像极了他记忆中的那个少年。
白衬衫。牛仔裤。白色球鞋。
以及回不去的那个清晨,级部办公室门口,阳光干爽清香的味道。
郑允浩没有再追上来。他站在黑暗中,双手插进自己的口袋里,高傲的头颅慢慢的扬了起来。然后,转身,身后扬起一阵决绝的风。
这个时候,宴会厅的音乐随着他们的接近也越来越高。仍旧是那慵懒的女声,缠绵的法语,随意的乐音,这首歌,终于唱进在中的心里:
“他的轻吻仍留在我的眼梢
一抹笑意掠过他的嘴角
这就是他最真切的形象
这个男人,我属于他
……”
这样听来,讽刺犹如细针直刺进在中心里,引起一阵细密的疼痛。
这让在中无厘头地想起高中时英语课学到的第一个单词:Belong。那时那个臃肿常常让人联想到馒头的班主任老师说,belong,属于的意思,属于就要be long。那么,如此说来,自己和白乐铭的关系才能算得上是belong。可是又是谁,曾在某个阳光明媚的午后,点着郑允浩的心口,糯糯的道,我是你的。
大概,只是七年前,那个死掉的十八岁的金在中吧。
时间是最可怕的东西。它看不见摸不着,却是世界上最锋利的刀,或许它不能吹发可断,削铁如泥,但是却总是在不经意间,把人和人之间的所有东西都生生的割断,硬扯下放在心头的东西,让人空落落的活着。
或许,不是那时天真。
只是人只有走到这一天的时候才会恍然大悟,原来我们之间,还有这样的一天。
多年前的形影不离,多年后的天各一方。几分钟前还久别重逢,几分钟后就形同陌路。怪只怪在后来生命所有赋予我们的角色里,我们都演绎的太过活色生香。以至于有一天把自己套了进去,面具戴久了,也会血肉相连。
回酒店的路上,在中一直在装睡。回到酒店以后,白乐铭也没有把他叫醒,一个人把他抱上了房间,给他盖好了被子,又悄然离开。
从酒店出来,白乐铭坐进车里,一声不吭的抽了一支烟。
如果他的耳朵没有问题,他确信在从半岛酒店出来上车前,他听见在中在他的耳边说了一句“对不起”。这个傻子,平白无故的又道什么歉呢?是因为他身上没有过浓的酒味和烟味,只多了一种不属于他的清新,却对他撒谎说“乐铭,喝多了酒,烟瘾犯了”吗?还是,明明在那张白皙的脸上有一片光亮的泪痕,他却还要对他笑,那样的笑容,让白乐铭感到战栗。他是多么懂他,懂得如何能够蛊惑他。小心的掌握着分寸,痴憨的样子,一分不多,一分不少的落在他心坎儿上。那种样子,是心怀爱慕的人所不具备的。而金在中,又恰恰是个演技卓越的演员。
有一句话说得好:演技太好本身就是演技最大的破绽。
他是爱金在中到骨子里,但是,他还不傻。
还记得那天他问金在中公司总部要求分公司回迁,但是他留下来陪他好不好,金在中却极力要求要同他一起回国,甚至不惜放弃在美国打拼好的一切,要回国重新出道。那时,他的潜意识就告诉他,这一份决绝,绝对不是因他而起。
“小少爷,今天回家吗?”正在这个时候,司机问道。
“先不回,去趟公司。”白乐铭把烟头撵灭在烟灰缸里,拉上了车窗,用不容置疑的口气说。
话音刚落,车子就发动起来,闯进了深浓的夜色中。
=TBC=
第二章更完了~后天去学校,学校的网络还得重新办理,所以我也不知道下一更是什么时候,可能很快,也可能很慢哦,如果很慢,大家也不要太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