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篇·神说要有光
——属于二十世纪第十年代最美好的赞歌。
我把期盼全部还给了流星,未来的日子尚且可期,今生缘浅,我们来世再续。
——摘自艾琳的日记。
代尔夫特与海牙相距二十分钟的车程。这个小镇鲜少有游客经过,常住镇民不到一万,过了夜间七点,街上便看不见行人,寂静却不凄凉。
去年秋冬,我和吴世勋从羊角村搬来代尔夫特,在郊区的小山丘上盘下一大块地和牧场。每天清晨,天边晨曦的微光,风中伴随着沁人心脾的青草香,被子被晒得暖烘烘的。推门站在露台上,牧羊的老人、放牛的牧童会扬手向我们道早。
小镇上的镇民朴实善良,为我们送来新鲜的蔬果,刚烘培好的肉桂面包和牛奶,还有郁金香、薰衣草的种子。我和吴世勋不喜欠人,恰好近期,我热衷于手工制品,衣柜大半都是我的杰作,吴世勋身上穿的毛衣和围巾,脚上穿的布鞋,墙上挂的十字绣皆出自我的手。以物换物,我将制成的成品分发给那些慰问我们的好心镇民。
他们送来的郁金香种子被吴世勋栽种在山丘的土壤里,他每日清晨都会未这片花田施肥浇水,忙得指缝里满是泥泞。若是放在以前,我们都会请园丁来维护,但现在的我们并不希望生活有外人来打搅,亲力亲为于我和他而言也并不是什么坏事。
如今,山丘上放眼望去是成片的郁金香花圃,姹紫嫣红,漂亮得紧。阳光屋里摆满了各式各样的盆栽,他近期偏爱栽培多肉,大半个窗沿都被多肉占领,看久了倒别有一番风采。
每逢周末,吴世勋便会开着他从二手店淘来的黑皮卡到海牙采购一周伙食和日用品。若是往常,我会随他一同前往,但这两周,大部分时间,我都会陪着斯坦芬妮在绿盈盈的草坪上肆意奔跑。
斯坦芬妮今年十三岁高龄,早已步入狗的老年期。
当初在阿姆斯特丹的街头发现它时,它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饿得皮包骨头,走路一瘸一拐的,皮开肉绽的后腿显然是被人生生打折的。它湿漉漉的眼睛就这样看着止住脚步的我们,着实让人心生怜爱。
率先蹲下身,伸手去抚摸斯坦芬妮的是世勋,他摸着它的脑袋,回头看着我,说:“你知道吗?那个时候,你就是用这样的眼神看着我的。”
我怔愣片刻,脑袋里迅速闪过我们初遇时的场景,我和他对望一眼,都在彼此的目光里看到了很柔软的东西。他把斯坦芬妮抱到车上,将它送到海牙的兽医诊所。
我们去接斯坦芬妮出院时,它已经能够正常行走了。
刚把它接回家,它干什么都小心翼翼的,唯恐我们改了主意,将它重新丢回街头。
“这狗的脾气当真和你极像。”
世勋摸着它的脑袋,嘴上调侃得犀利,换药包扎的手却温柔无比。
后来,斯坦芬妮和我们相处久了,认为我和世勋不会对它的死活不管不顾,所以脾气硬了,胆子大了,尾巴也嚣张地翘到天上去了。它很粘吴世勋,不停地在他的脚边打转,蹭一蹭他的小腿,拉着他的裤脚,不停地扑腾,试图引起他的注意。
它很喜欢窝在阳光屋里晒太阳,还喜欢惬意地趴在吴世勋怀里,露出两只湿漉漉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像是在向我宣战主权。
我被它一系列的举动搞得哭笑不得,无可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