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足球俱乐部
2017年7月8日在中国城市足球锦标赛第三轮第33场,聊城凌云同心俱乐部与潍坊王者俱乐部的比赛在寿光现代中学体育场进行。
在比赛过程中,助理裁判员确有判罚失误之处。根据国际惯例及中国城市足球联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对于裁判员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失误会进行内部处理。
但是,由于在比赛进行中及赛后聊城队部分官员和队员的不冷静行为,出现了一系列过激和不理智的举动。
根据比赛监督、裁判员报告、视频证据,在比赛过程中,聊城队官员马子旺在比赛结束后冲进场内指责谩骂推击裁判员,甚至使用尖锐物品袭击裁判员,并在赛后指责、威胁赛事官员。聊城队13号队员郭峰不按规定履行握手程序,脱掉比赛服表示不满,用言语侮辱裁判员并向裁判员竖中指。情节恶劣,对联赛、社会均造成不良影响。









赛后威胁辱骂赛事官员
依据《中国城市足球联赛纪律准则(2017)》第53条第一项、第54条第三项、第六项、第55条、第59条第一项、第46条、第48条第二项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一、停止聊城凌云足球俱乐部官员马子旺参加中国城市足球联赛、中国城市足球锦标赛资格,禁止进入中国城市足球联赛、中国城市足球锦标赛比赛场地,禁止参加中国城市足球联赛组委会组织的任何赛事及活动。
二、停止聊城凌云足球俱乐部13号队员郭峰参加中国城市足球联赛、中国城市足球锦标赛资格,禁止进入中国城市足球联赛、中国城市足球锦标赛比赛场地,禁止参加中国城市足球联赛组委会组织的任何赛事及活动。
三、聊城凌云足球俱乐部罚款人民币39000元。
1、罚款费用包含马子旺违规违纪罚款30000元及郭峰违规违纪罚款9000元,扣除聊城凌云足球俱乐部赛事保证金20000元后,还需聊城凌云足球俱乐部补缴罚款19000元。
2、针对此次事件对中国城市足球联赛品牌造成的损害及聊城凌云足球俱乐部所应补缴的款项,中国城市足球联赛组委将保留在寿光对聊城凌云足球俱乐部提起诉讼的权利。
四、聊城凌云足球俱乐部本赛季全部补贴费用不予补贴。
注:处罚依据详见底部《中国城市足球联赛纪律准则(2017)》相关截图
通过此次事件中聊城队部分官员、队员及联赛官员李会刚的表现,可以看出部分联赛相关人员依然存在不理解、不尊重赛事的状况。裁判员和联赛官员的失误,并非是参赛俱乐部官员、球员冲击裁判员和官员的理由,作为赛事的参与者,要读懂赛事规定、合理运用规则,正确利用赛后的申诉程序进行申诉。同时恳请全社会相信和监督,联赛组委会会依据事实抱着一视同仁的态度对相关事件、人员进行处理,尽快给公众、俱乐部一个满意的答复。
社会足球的发展需要大家共同努力来完成,望各参赛俱乐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作为仅举办了第三届的比赛,尽管中国城市足球联赛还不够完美,但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中国城市足球联赛依然在路上!
2017年7月8日在中国城市足球锦标赛第三轮第33场,聊城凌云同心俱乐部与潍坊王者俱乐部的比赛在寿光现代中学体育场进行。
在比赛过程中,助理裁判员确有判罚失误之处。根据国际惯例及中国城市足球联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对于裁判员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失误会进行内部处理。
但是,由于在比赛进行中及赛后聊城队部分官员和队员的不冷静行为,出现了一系列过激和不理智的举动。
根据比赛监督、裁判员报告、视频证据,在比赛过程中,聊城队官员马子旺在比赛结束后冲进场内指责谩骂推击裁判员,甚至使用尖锐物品袭击裁判员,并在赛后指责、威胁赛事官员。聊城队13号队员郭峰不按规定履行握手程序,脱掉比赛服表示不满,用言语侮辱裁判员并向裁判员竖中指。情节恶劣,对联赛、社会均造成不良影响。









赛后威胁辱骂赛事官员
依据《中国城市足球联赛纪律准则(2017)》第53条第一项、第54条第三项、第六项、第55条、第59条第一项、第46条、第48条第二项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一、停止聊城凌云足球俱乐部官员马子旺参加中国城市足球联赛、中国城市足球锦标赛资格,禁止进入中国城市足球联赛、中国城市足球锦标赛比赛场地,禁止参加中国城市足球联赛组委会组织的任何赛事及活动。
二、停止聊城凌云足球俱乐部13号队员郭峰参加中国城市足球联赛、中国城市足球锦标赛资格,禁止进入中国城市足球联赛、中国城市足球锦标赛比赛场地,禁止参加中国城市足球联赛组委会组织的任何赛事及活动。
三、聊城凌云足球俱乐部罚款人民币39000元。
1、罚款费用包含马子旺违规违纪罚款30000元及郭峰违规违纪罚款9000元,扣除聊城凌云足球俱乐部赛事保证金20000元后,还需聊城凌云足球俱乐部补缴罚款19000元。
2、针对此次事件对中国城市足球联赛品牌造成的损害及聊城凌云足球俱乐部所应补缴的款项,中国城市足球联赛组委将保留在寿光对聊城凌云足球俱乐部提起诉讼的权利。
四、聊城凌云足球俱乐部本赛季全部补贴费用不予补贴。
注:处罚依据详见底部《中国城市足球联赛纪律准则(2017)》相关截图
通过此次事件中聊城队部分官员、队员及联赛官员李会刚的表现,可以看出部分联赛相关人员依然存在不理解、不尊重赛事的状况。裁判员和联赛官员的失误,并非是参赛俱乐部官员、球员冲击裁判员和官员的理由,作为赛事的参与者,要读懂赛事规定、合理运用规则,正确利用赛后的申诉程序进行申诉。同时恳请全社会相信和监督,联赛组委会会依据事实抱着一视同仁的态度对相关事件、人员进行处理,尽快给公众、俱乐部一个满意的答复。
社会足球的发展需要大家共同努力来完成,望各参赛俱乐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作为仅举办了第三届的比赛,尽管中国城市足球联赛还不够完美,但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中国城市足球联赛依然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