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2年前应为帮助朋友在水滴筹捐款,才加入的水滴互助30万的项目。今年年初孩子得了大病,按照志愿者和客服的要求,提交了医疗发票,完成了第一次报销。后来,因为具体是享受老政策还是1月22日以后新政策的事也多次与客服沟通未果。现在根据规则,我们应该享有1次应急救助金和4次报销机会,但经过第一次报销后,客服说我们没有机会用应急救助金了,因为第一次提交了发票且额度超过了6万元救助额度。可是这明显不符合规则,而且第一次也是在客服指导下提交的发票,明显是套路啊,用一次报销就取消我们用应急救助的机会。希望给个说法,是不是得向北京市场监督部门或者银保监部门反映才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