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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地级是符合宪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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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八十五条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PS.就算不是也可以修改的)


IP属地:浙江1楼2025-04-12 09:20回复
    按照宪法,县还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对于喊要并县、省直管县的诸君慌不慌,回头县太大了是不是还要分设区公所来辅助,诸位不是体制内也是企业工作的,公共服务可以用智能替代,但是涉及到人管人,管理幅度就不能太大,除非如西方式分权,各管各的,那样如米国德州辖254个县都不成问题,甚至咱还可以来个中央直管县,最多加个省成为派出机关。市辖区源于区公所,区无论是规模还是职能搞那么大已经远远脱离了其原有含义,类同倭国东京都得特别区还差不多。
    撤区并乡建镇存在的问题(观点从度娘里直接复制粘贴过来的):
    撤区并乡建镇后,新建或合并后的乡镇面积扩大,村组增加、人口增多,使得国家行政力量从边远的村庄撤出,导致农民找乡镇政府办事难、难联系,影响了乡镇政府与农民的关系。1995年撤区并乡建镇后,一些原在乡镇的一些公共服务联系单位,如农业银行、邮政电信、农村信用社、中小学校、医院、畜医站、农技站、民政办、计生办等,也陆续随之撤并集中到新组建(合并)的乡镇,从而导致农民寻求公共服务机构的成本不断增加,造成农民上学难、就医难、事难办等问题(办结婚证、身份证、林木采伐证、计划生育准生证、户口迁移证、外出打工证等)。当时被撤并的乡镇由于财政困难,出现了贱卖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现象(如办公楼、办公用具、乡办企业等),即使没有变卖,原有乡镇的资产因年久失修和无人管理其价值也大打折扣。通过撤区并乡建镇后,撤并保留乡镇个数和中小学校个数少的县(市、区),上级财政所给予的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额就会减少,而保留多的乡镇和中小学校的县(市、区),无疑上级财政所给予的转移支付也就多 [1]。


    IP属地:浙江2楼2025-04-12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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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公留过法,而法国长期只保留了村级自治,也就是市镇(commune),对应一个村、一个镇,咱的基层群众性自治性组织也是异曲同工,只是少了一些权力而已,诸如:
      1、财政管理权:市镇拥有自己的预算,预算来源于土地税(征收于业主)以及职业税(征收于自由职业者、商人以及企业)。
      2、公共服务提供:市镇负责提供各种公共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安全、交通、环境卫生、社会福利等。市长主管户籍身份,如出生、婚姻、离异、逝世等事项,并握有公安权力(巴黎除外,该职责由国家直接管辖)。市镇负责地方行政,如水资源管理、驾驶执照等。
      3、地方发展和规划:市镇有权制定和执行地方发展规划,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福祉。市长和市议会可以决定如何使用预算,推动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改善。
      法国对于市镇(自然村)规模不足以很好的提供公共服务的,解决方案是资源组成市镇联合体,将部分权力授予之,所以对于动不动要并村的同志,请停留一下,除了节省村干部的开支,其它还有多少意义,大规模并村是在促使其官僚化(诸位得空到苏州张家港市去玩时可以去万人大村善港村看看,配了多少工作人员,这样规模不如拆分了更便于民众自我服务),再者小村可以少配置些村干部,比如就仅设3人的村委,并兼差,如治调委员、妇女委员、会计等,何况村干部也不是要求全职或是24小时待命的,小村没那么多事需要去处理。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九条,村委会成员不脱离生产,可获适当补贴,具体人数由地方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IP属地:浙江3楼2025-04-12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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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像宪法并不涉及行政级别


        IP属地:四川4楼2025-04-12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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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就是合法的


          IP属地:河北来自iPhone客户端5楼2025-04-12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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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辖自治县呢?


            IP属地:山东6楼2025-04-12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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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地级市和县级市是否在宪法中平级?


              IP属地:云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25-04-12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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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级市是人大确立的,宪法也是如此。 所以地级市不可能有什么搞笑的违宪怀疑。类似就是小孩问自己父母哥哥姐姐弟弟妹妹合法不合法,这不一个大哔兜上去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25-04-12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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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县一直都合法吧,改开前省辖市直辖市都管县,有点问题的是代管县级市,以及“地级”的权限是挂靠在设区的市下面的


                  IP属地:德国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25-04-12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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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宪法都搬出来了,讨论这种已经长久存在还是否合法的问题意义没那么大,合法怎么样?不合法你又能怎么样?不合法又长期存在的事情多了去了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25-04-12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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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辖县法理来源于较大的市,80年代前是地区辖县,市辖区,后来地区改市,地和市就变成了地市,从法理来说较大的市本来就可以辖县,至于县级市是为了一些经济强县提升经济职权变成县级市,因为市管理市变扭,所以搞了个代管。当然实际上现实就是省(自治区)-市(自治州,地区,盟)-县(区,县级市,自治县,旗)-镇(街道,乡,苏木,自治乡) 四级制度。无论省管县,还是市直管乡镇,还是市管小区县无乡镇模式都是瞎扯YY,我对这类方案的看法是YY无罪,但得说出个道理,而且得出个模型,譬如省管县,省管多少县,县多大多少人,基层单位又多大,人口多少。平原地区各单位多大多少人,山区单位多大多少人,环境恶劣地区多少人多少面积。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25-04-13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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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市不是省派出机构,地区才是。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25-04-13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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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市存在不是问题,关键是普遍没置机构臃肿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25-04-14 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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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市存在其实没有问题,本质上是解决地区发展问题——地区行政机关只是省级政府的派出机构,不是正式的一级行政区划,因此地区机关是没有设立人大政协的条件(基本上通过省级人大派出驻地工作组解决)。在实际中没有人大政协有些事情就不好办,一定程度上影响地区内的发展。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25-04-14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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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说是违宪,只是宪法这块表述不直接,应当把“市”明确表述为“地级市”和“县级市”区分开。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25-04-14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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