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以亲昵的方式搂住我的臂膀,冰冷冷的戒指硌着锁骨,比他的左手仍具些微暖意。他粘腻地罩在肩头,比什么都似晨间湿凉的雾气,甚至超过其本身:苍白的发丝几乎流进我衣领,如同身披水珠的银环蛇。他捏着本英文杂志,薄薄一片,心情格外地好;从我这个位置望去颇像伊丽莎白(她月亮的暗面,褪色、浅显),可一旦变换视角,全部的相似都烟消云散,所以我对他的眼神经常是失望的,尽管我能触碰到的也就是他了。看看这个,死的言语里总淋溶着不自知的暗示和接引,不容拒绝地把内页挪到我面前。你觉得怎么样?他能接手你吗?
阅读外的一切都可以是障碍。我不作声地浏览,字里行间描摹金缮工艺。长于此技的大师声称,很多人慕名请他缝补瓷器,多数有意为之,但他认得出它们被损毁的方式。而他仅修葺那些无心之过,从中体会真正的美。
啊,恐怕不行。我拿紧音调里的平静,你懂得,我是那样的一个,茶壶或奶盅或长颈瓶,被掐住脖子,人为地,风扇叶般上下飞舞。戛然而止没有什么不好,挤入胶水大概还能凑合几年。他的失望之中貌似生出别枝,因而捕捉到崭新的幽默。死微笑起来,每个人都可以是。我们两个还维持着先前的姿势,宛若塞璐珞,模仿亲密和挚爱的侧写,一无所获,除了肌肉开始疲乏。
“你今夜大可以将《蓝雨》颁奖礼看完。”最终,我宣布道。妈妈的身影在四十二寸屏幕上一闪而过,取而代之的是伊丽莎白。她面对镁光灯远比我来得镇定,一尊长枪短炮下淬炼的女神,白羽毛的扇一开一合,似在控诉谁太残忍。*她和海因里希行贴面礼,双手递过不如她耀眼的奖杯。所有人都在笑,至于我,我要去和睡梦作伙,短眠由于短暂也常令人郁悒,然而就像儿时熟悉的训诫,知足常乐是美德。我踢掉条纹拖鞋,听见海因里希的声音从录像带模模糊糊传出:“......我的缪斯。”闭上眼,这段画面就能在我脑中浮现,因为整个过程我也熟稔,反复观看过很多遍。那是我,且只能是我,镜头正对的特写。纷呈的咔嚓声中,我是一弯弱亮的影。印进皮肤里的定式、十足的接替者,看起来倒与死如出一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