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分析家族和亲族制度的特征,不难想象高丽时期女性的地位。祭祀的义务是由儿子和女儿共同承担的,在女儿奉养父母情形比较普遍的现实中,即使没有儿子,也没有必要认领养子。加上女性在继承父
母财产的时候是直接以自己的名义继承的,所以成为财产所有的主体,在经济上是可以独立的。在丈夫死后妇女可以堂堂正正改嫁,其原因之一就是因为妇女有这种经济实力。
结婚后的女性并不随丈夫的姓,而是照样使用自己的姓,这表明女性在结婚之后也不隶属于丈夫或者丈夫的家门。再嫁女性也记录在族谱中,不同丈夫的子女也并列记录在族谱上,如果母亲一方的血统更为优异的话,通常是把母系认为是共同的祖先,与母系家族具有一体感。在这种情况下,女性的姓氏就成为说明族谱的重要因素,因此是不能放弃的。在登记户籍时,如果没有男性户主,也欣然把女性作为户主。所谓户主,是指在一个地方居住的家族或家庭的代表,女性成为户主说明女性也可以成为家族或家庭的代表。】
@金錯刀筆吏 @掌上珊瑚巨蟹 @曌绰娥💫 @快乐心晴 后来就沦落成李朝那种境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