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十七章中老子究竟说“太上,不知有之”还是“太上,下知有之”?

这是帛甲本《五千言》道论第六十三章(王本17,18,19)的第一句内容:
大上,下知有之;其次,亲誉之;其次,畏之;其下,母之。
信不足,案有不信。猷呵,其贵言也。成功遂事,而百省胃我自祭{然}。
故大道废,案有仁义;知快出,案有大伪;六亲不和,案有畜兹;邦家闷乳,案有贞臣。
绝声弃知,民利百负;绝仁弃义,民复畜兹;绝巧弃利,盗贼无有。
此三言也,以为文未足,故令之有所属:
见素抱楃,少私寡欲,绝学无忧。
可以看到,原文是“大上,下知有之”。太上,不知有之,是儒篡的假货。道德经(王弼本)把此章篡改割裂分为了三章,还为避免原文的绌儒扬道效应,而把最后一句“绝(礼儒)学无忧”给割裂到了下一章,使它成为儒篡的标志性文字基因!因而可以毫不犹豫地说,道学的原文已经被篡改得面目全非了!并最终使得力推人民当家作主的“民自化、自正、自负、自楃”道者政体的道学,被变身为弃绝圣智,百倍有利于民众愚昧无知当奴才的儒术奴术奴役术政体了:
第十七章
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
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
第十八章
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
第十九章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


这是帛甲本《五千言》道论第六十三章(王本17,18,19)的第一句内容:
大上,下知有之;其次,亲誉之;其次,畏之;其下,母之。
信不足,案有不信。猷呵,其贵言也。成功遂事,而百省胃我自祭{然}。
故大道废,案有仁义;知快出,案有大伪;六亲不和,案有畜兹;邦家闷乳,案有贞臣。
绝声弃知,民利百负;绝仁弃义,民复畜兹;绝巧弃利,盗贼无有。
此三言也,以为文未足,故令之有所属:
见素抱楃,少私寡欲,绝学无忧。
可以看到,原文是“大上,下知有之”。太上,不知有之,是儒篡的假货。道德经(王弼本)把此章篡改割裂分为了三章,还为避免原文的绌儒扬道效应,而把最后一句“绝(礼儒)学无忧”给割裂到了下一章,使它成为儒篡的标志性文字基因!因而可以毫不犹豫地说,道学的原文已经被篡改得面目全非了!并最终使得力推人民当家作主的“民自化、自正、自负、自楃”道者政体的道学,被变身为弃绝圣智,百倍有利于民众愚昧无知当奴才的儒术奴术奴役术政体了:
第十七章
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
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
第十八章
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
第十九章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
